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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的危害来源及控制措施

更新时间:2013-10-17      点击次数:1339

化学需氧量的来源
水体中的有机物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以及动植物腐烂分解后随降雨流入水体。

化学需氧量的控制措施
一是控制源头,禁止将废弃化学试剂、废油、有机废液、高浓度有机废水等污染物排入城镇排水系统。二是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率,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到污水管道,汇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或回用,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以及河流、湖泊、水库等环境水体的现象。三是控制工业排放,尤其是化工、制药、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要在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处理和回用,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四是控制农村和农业污染,防止养殖废水、肥料、农药等有机物流入水体。

化学需氧量的危害
化学需氧量越高,表明水体中还原性物质(如有机物)含量越高,而还原性物质可降低水体中溶解氧的含量,导致水生生物缺氧以至死亡,水质腐败变臭。另外,苯、苯酚等有机物还具有较强的毒性,会对水生生物和人体造成直接伤害。因此,我国将化学需氧量作为重点控制的水污染物指标。